法学论文
新三板挂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问题
作者:陈超明 律师 时间:2015年02月06日
举例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
解决方案:
挂牌前归还借款,未要求收取资金占用费。
披露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龙山,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的借款总额为
985,821.68 元。截至本公 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余龙山已经全部偿还以上欠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龙山控制的上海研科,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上海研科款余额为
499,877.83 元,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海研科已经全部偿还以上欠款。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龙山控制的上海攻之成,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应收上海攻之成款项余额为 453,079.80 元。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已经全部偿还以上欠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龙山控制的上海之立,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上海之立款项余额分别为 450,174.10 元。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已经全部偿还以上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