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业主如何应对商场建设冷却塔导致侵权的分析
作者:陈超明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29日



判断商场在小区内修建冷却塔是否有违法情形,需调查了解以下情况:
1、调查商场关于冷却塔建设的项目有无向环保部门报批。冷却塔是一种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项目,所以其兴建需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一般先由建设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和项目地理位置图,报环保部门审查,由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同时由环保部门认可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依据环评报告予以审查并签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及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如商场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则其动工存在违法情形。
2、调查商场关于冷却塔建设的项目有无消防相关文件
一般商业项目动工时,需有《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室内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如果建筑面积内部装修属于第二次及多次装修,还应有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意见书》等,如商场相关资料不齐,则存在违规情形。
3、受损害业主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实施)第五条“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二)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及第六条“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外,建设本条所列项目的单位,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未依法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或者虽然依法征求了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或者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可以举行听证会,征求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二)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 ”的规定,受损害的业主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听证申请。

律师资料

陈超明律师
电话:13825255…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