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资产管理法律业务部副主任,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副会长,MBA投行俱乐部创始人,台湾金融发展协会法律顾问,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为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在公司法领域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执业经验,特别擅长处理公司股权架构设计、股权估值提升、投融资、并购、私募、资产及债务重组、员工股权激励等法律事务,在企业并购、投资尽调、股权激励、新三板挂牌、IPO等业务领域曾主导承办或参与协办的非诉项目累计一百个以上,在金融诉讼、股权诉讼领域累计处理上百起诉讼案件。
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曾为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石创投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璞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君子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志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紫荆聚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农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的基金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和拟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并购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陈律师常年担任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 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晖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投资机构及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顺艺珠宝有限公司、东莞市新力光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君信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曹操货的货运有限公司(完成多轮融资)、上海嘉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多轮融资)、深圳市正业玖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多轮融资)等数十家科技型企业法律顾问。
2014年9月,陈律师受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之托,起草《深圳市律师办理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指引》。2016年5月,陈律师受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之托,起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参考范本。曾荣获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地区2016年度“基金法律事务领域”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及2016年连续被评为律所优秀青年律师。2016年7月,被聘为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高级研究员;2016 年8月被聘为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股权融资与股权估值课题”研究组组长;2016 年12月,被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授予“优秀人才”称号;2017年9月被聘为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股权架构设计与对赌条款”课题研究组组长。
专业领域:
私募基金领域:管理人登记、基金设立、投资尽调、基金退出等;
股权领域:架构设计、融资、投资尽调、并购、股权激励、诉讼等。
微信号:ccm9308 邮箱:22827313@qq.com